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市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09-231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污水处理工程 1套 (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或以上;
(7)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等级;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参加了11月3日投标并且进行了登记的免收标书费)。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795-3216796)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且到户有效),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标书款,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标书,现场购买标书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起至2010年 1月1日,每日:8:0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施工图纸到采购中心领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0年1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龙微娜
11、电话及传真: 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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