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105线至高速公路收费站(k3+100-k3+632.442段)防排水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信丰县交通局 的 105线至高速公路收费站(k3+100-k3+632.442段)防排水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公路防护及排水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4)项目总投资 约53万元;(5)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6)资金落实情况 基本到位;(7)计划总工期 3个月; (8)工程建设地点 信丰县城南大道至高速段;(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凡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2009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到 信丰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圣塔路5号,迎宾馆一楼东侧)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资料费人民币 8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外投标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
招 标人: 信丰县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钟瑛
办公地址: 信丰县交通局内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13970770315
传 真: 0797-3311427 联 系 人: 刘金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绍新
办公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0797-3309525
传 真: 0797-3309525 联 系 人: 廖丽莉
招投标监督单位:信丰县交通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33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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