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发改基[2009] 50号,穗规建证[2009]2960号,穗规建证[2009]3418号文的批准,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狮岭大道-平步大道、平步大道(建设北路~狮岭大道)污水管道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69号
二、项目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狮岭大道-平步大道、平步大道(建设北路~狮岭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花都区内狮岭大道-平步大道[狮岭大道(溢湖别墅区地块)~平步大道~茶碑路路段],平步大道(建设北路~狮岭大道路段)
概算投资额:约1890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公共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DN=(400-820)mm的污水管道,总长约4.9km,包括管道敷设、顶管施工、开挖土方及修复等工程。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城建资金;√财政预算资金;□贷款;□自筹资金…
四、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 日和 23 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危先生
联系电话:020-36828202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拟委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投标人2006年12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二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担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资格审查前,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拟委派的本项目总监及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或电话查询路径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监理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09年12月 9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注: 上述第(4)款所提供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之一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随机抽取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后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及附表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九、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以及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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