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佛山综合业务大楼室内空气
净化处理项目谈判邀请函公告
招 标 人: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环保
发布时间: 2016-11-02 14:20:45.0
招标方式: 服务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招标代理编号:G644-ZQSH-TP-160008
1.2 项目名称:2016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分公司佛山综合业务大楼室内空气净化处理项目
1.3 需求内容:
1.3.1项目内容:佛山综合业务大楼新装修楼层需进行空气净化处理范围包括1楼监控室、10-13楼及16楼,建筑面积共 9375平方米。
1.3.2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
1.3.3项目预算:26.50万元。
1.3.4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人。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
(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3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或相应的证书);具备室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三、项目报名与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9日(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3.3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购谈判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4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
B、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
的截屏打印件;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以下资质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采用银行卡刷卡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五点;
注:响应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5 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款。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年11月15日15时00分(14时3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
4.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响应文件的响应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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