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岚[2009]公招01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已由 平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岚发改基【2009】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债券和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平潭县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潭县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潭县城区范围内;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6100万元;
2.5工程内容:施工监理;
2.6资金来源: 地方债券和财政拨款;
2.7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质量缺陷期满;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4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5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到 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09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1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平潭县建设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本工程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建设局
地址: 平潭县建设局大楼内(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
电话: 0591-24330318 ; 联系人: 欧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23102399、13774556902 传真: 0591-23102399 ;
联系人: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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