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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水系统工程—厂外收集系统第I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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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现对从化市鳌头镇污水系统工程—厂外收集系统第I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市鳌头镇污水系统工程—厂外收集系统第I标段
二、招标单位: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8787885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37933618
三、建设地点:从化市鳌头镇棋杆片区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明挖施工、顶管施工、管道基础(含软基)处理(包括基坑支护二次设计、报审、施工、验收)、污水管道(含过河管)安装敷设、渠箱改造、新建工作井、接收井、检查井、截流井(含复合材料拍门安装)、沟槽回填、闭水试验、CCTV检查、路面恢复(含管涵、箱涵、路基、路面、边坡防护、排水)、边坡防护和修复、堤岸修复、农用地恢复、沿途污水管接入、道路树木绿化的迁移和修复等施工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图纸中未包括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地情况自行考虑的周边构筑物保护、开挖支护等工程措施的内容(工作井开挖深度超过12米,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355省道(万宝冷气公司~明珠大道)污水管工程,共拟建污水管(渠)5400米,管径范围为d300~d1200,其中管径d400~d700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800以上明挖施工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d800以上顶管施工采用III级钢筋混凝土管(优等品),压力管(含过河管)采用Q235A焊接钢管(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3、预计发包价: 约5700万元
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12月29日---- 2009年12月 30日
上午: 10: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以下18项同时具备为资审合格):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受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到交易中心报名;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等级;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同级的临时注册建造师,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提供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上打印为准);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须按规定在报名前到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即报名时须完成“从化市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告知登记表”);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前 2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人遵守广州市建委《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文);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签署诚信声明(见附件三);
16、投标报名单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或在标项目承诺书(见附件四);
17、投标人自2006年6月起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的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3点所需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业绩在3300万或以上的含有管网的市政工程,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必须提供复印件。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及固定电话资料(详见附表五),以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投标人必需保证能联系,否则投标人后果自负,工程规模及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数据为准)。
18、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最低标准》的要求,即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施工员、造价工程师、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以上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红章,原件报名时现场核查。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和公布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 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 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资格预审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址:从化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 www.chjssz.gov.cn),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投标邀请书为准。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其它说明:
1、参加本工程报名、招标会、摇珠会(若有)、开标会必须要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
2、报名时需自备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拾万元,正式投标人于招标会前将单位支票交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背书),再到建行从化支行入帐。(收款人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建行从化支行;帐号:44001561601050188750;地址:街口街府前路98号),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发布会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转账单到交易中心换取票据,逾期按弃标处理。
6、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
7、投标人在报完名后不得中途无故弃标。
8、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执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穗建质[2008]937号文《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署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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