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工作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从化市太平镇、吕田镇污水系统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从化市太平镇、吕田镇
1.2.3 工程范围:从化市太平镇污水管网约3.86km,管径为DN400~DN600;从化市吕田镇污水管网约2.8km,管径为DN400~DN500,建泵站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规模0.3万m3/d,最终规模0.6万m3/d的污水处理厂
1.2.4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从府办[2009]26号 。
1.2.6 资金来源:市财政
1.2.7 投资总额:污水系统工程费用约6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从化市太平镇污水系统约为2500万元,从化市吕田镇污水系统约为4000万元,本项目不设工程费用限额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围:
1.2.9.1[√]工程勘察:包括上述工程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及相应的技术报告。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为确保概算及预算的编制质量,中标单位可以将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分包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收费标准支付,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
[√] 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必须按项目技术咨询单位的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甚至重新设计直至通过审查。
[√]设计单位必须配合业主做好本工程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文件的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近期实施计划等相关工作。
[√]设计单位除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2.10 工程设计周期
从2010年1月开始,2010年8月1日前保证太平镇给水管网和吕田镇污水系统开工建设。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3.2 前期服务的工作成果将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2)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从化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投标告知登记表);
[注释] 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数据”为准。从化外地企业的登记,以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的登记证明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按附录3要求),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联合体必须由符合(1)条件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b.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方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外),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时间:2010年1月4日~5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时,下午2:30~4:00时),逾期概不受理;
报名地点: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2楼)。
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上述发售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从化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投标告知登记表)一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一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相关前期资料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6 招标会同时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2010年1月5日下午16:30分。
1.6.2 集合地点: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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