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资[2009]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绿景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生活污水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乐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为4000吨/日,主要范围包括:厂区总平面管道、厂区内道路、提升泵房、2个组合净水池、设备间、中间储泥池、消毒池、流量计渠以及中油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预算价803.32万元。
2.3 承包方式:按中标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承包。
2.4 工期:240个日历天
2.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元)
2.6 评标办法:A+B评标法
2.7 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30%进度款,工程量完成至90%时支付至中标价的60%,工程量完成至100%并通过验收初验时支付至中标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剩余5%的保质金于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8 劳务作业分包:根据《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7]1号)和《关于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事项的通知》(三建局字[2007]73号)要求,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至少有一项(或以上)2006年12月至今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厂业绩(时间划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备案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人员还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市政专业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师);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1份:
1)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 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其中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的人员;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投标员卡及其身份证明;
4) 提交《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上述报名资料(除另有说明外)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凡原件查验后退回。
3.4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3.5 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3.6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8 日17时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与本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详见附件),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或在投标报名同时向招标代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网上下载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资格预审文件费100元,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凡已报名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1日15: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派专人持下列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则须由固定投标员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固定投标员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3)、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
6.2 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如以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财务报表中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除外)。
7.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投标报名合格且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当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请于2010年1 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标前会并购取招标文件(凭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原件),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未中标单位在开标会后5天内凭收据和完整图纸无息退还图纸按金(不计利息)。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9.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待定,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开标时间待定,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绿景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88427
传 真: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源街八号国贸大厦501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806726
传 真:0757-83806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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