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1.1永兴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设计施工建设总承包,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配套工艺的系统设计、方案设计等深化设计内容以及提供相关土建设计条件,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程;1.2投标人中标后,除完成相应的系统工程内容外,还需负责完成系统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组织技术专家依据招标技术要求对工程质量以及性能指标进行验收。即渗滤液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随即进入为期五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完成后进行最终验收。
2、工程概况及要求:2.1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不小于200m3/d的垃圾渗滤液处理;2.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2.3验收标准:渗滤液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一级标准;2.4资金来源:农开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3、资质与资格:3.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3.2环境(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3.4具有当年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运营资质;3.6具有在过去5年内从事过1个以上处理规模不小于200m3/d且出水水质不低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生活垃圾渗滤液排放限值”一级标准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渗滤液处理后的出水检测报告)。
4、报名:4.1报名时间: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14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县城内环路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方霞红、李秋平 0735-7493932 1348786224 13141591520
注:报名时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第3条“资质与资格”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必须附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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