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镇市陈亮村至庙儿山排污管网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经清发改复[2009]101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发包,确定承包人。
二、本次公开发包工程的概况及要求如下:
1、工程建设地点:清镇市陈亮村至庙儿山。
2、工程直接费:48.2万元,资金来源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3、招标范围:全线铺设污水管网1公里,500米(2×1.2平方米)原排污沟清淤及部分沟邦、盖板修复。
4、时间要求:3个月。
5、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施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
6、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三、凡对该工程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0 年1月11日09:00时至2010 年1月11日16:00时(中午12点至下午2点30分休息),在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0元及资料费300元,共计400元。
四、报名及竞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五、参加竞标的申请人,报名时在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有关资料。
招标人: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 清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波成
联系电话:133985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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