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项目栖霞山风景区植被恢复及林相改造五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9]39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监理
2、工程地点:栖霞山公园内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监理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万元
8、招标内容:监理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月8日至 2010年1月1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30分至04:30分,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格后审。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报名后接通知在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0-1-8 9:00到 2010-1-14 16: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87号六楼
邮编:210042
传真:025-85418116
联系人:刘轶,王芳
联系电话:025-85409180
电子邮箱:liuyivi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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