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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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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茂县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 已由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阿州发改[2009]5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茂县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茂县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发改[2009]10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茂县凤仪镇

(2)工程规模:截污干管长7公里含提升水泵房3座;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收原件,招标公告4.1款规定的其他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8)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查验。提交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2006 -2008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12日 至2010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02日 10点30分 ,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茂县规划建设局 
地    址:  茂县凤仪镇 
联 系 人:  田先生 寇先生 
电    话:  0837-6332612 13990441089 
传    真:  0837-633261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支行 
账    号:  22-6007010400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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