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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红旗渠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第三标段资格预审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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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经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综[2008]445号批准建设。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第三标段于2009年12月2日经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依法决定本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并重新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红旗渠(河)沿线两岸;
2)项目概况:邵阳市红旗渠污水处理工程远期日处理总量为8万m3/d,近期工规模为4万m3/d,占地面积约110亩。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沿红旗渠两岸的管网工程施工;
3)开工日期:计划于2010年3月1日开工,计划工期240天(日历日);
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5)承包方式:按中标单价承包;
6)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沿红旗渠两岸的管网工程施工,包括沿线红旗渠渠道的改造、污水管线基础、管沟开挖与回填、管道铺设、搭接、防水处理等施工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范围:红旗渠段桩号k1+977.02~k2+836.26,长0.859km;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3.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三年内(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m3/d的污水处理的施工);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单位一致),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4外省企业应在邵阳设有三年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市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登记时间为准。
3.5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报名方式
4.1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1月11日~2010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邵水东路保宁二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合时,则视为无效。
4.2报名要求:
4.2.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请联系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省企业须提供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明);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税务登记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⑥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⑧近三年内(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完成的一个及以上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m3/d的污水处理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书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4.2.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为防止挂靠,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预审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5.2投标保证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万);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下午4:00。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必须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从投标申请人的银行基本帐户拨付至托管专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由投标人提供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开具的收据。否则不予认定或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邵阳市红旗路支行
帐    号:17962408095001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拨付账户。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月26日上午9:00,地点为: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邵水东路保宁二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供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验证:
①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须提供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明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税务登记证原件;
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
⑦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⑨近三年内(2006年12月至2009年12月)完成的一个及以上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m3/d的污水处理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书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
⑩邵阳市招标投标协会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以上原件如果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6.3招标人定于2010年 1 月26日上午9:00在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邵水东路保宁二巷)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7.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本次资格预审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0739-2998098(133372965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路216号23A18#
联系人:张爱军  熊  炯     
电  话: 0731-84169659       传  真:0731-8416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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