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东乡环卫所委托,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一批手推环卫清洁车及人力环卫清洁三轮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报价。
1、项目名称:环卫清洁车;
2、采购编号:DXCG2010-X002
3、招标货物技术要求一览表:
3.1手推环卫清洁车;
3.2人力环卫清洁三轮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能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生产性企业,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以及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质的法人。
4.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4.3经营资格证件和商务资质齐全,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参加本批政府采购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价文件
5.1投标文件应包括:
⑴投标货物型号价格表;
⑵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表(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较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
⑶投标书附件(投标方视需要编写);
⑷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方情况表等);
⑸服务承诺。
5.2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有效发票。
6、供货方式及时间要求: 由供应商实行送货制,负责运送并安装,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交货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7、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7.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包括零部件),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供方对货物提供一年的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非因需方的有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7.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向需方支付货物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东乡县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8、付款方式:自货到现场付合同总价款的60%, 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35%。凭采购单位验收表(统一格式)、正式发票(复印件)及供需双方合同,到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产品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9、报价及成交原则:各供应商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并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报价。本次采购取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总额与单价不符的,由询价小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报价方不同意修改,此报价无效。
10、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2010年元月18日上午10点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或传真到江西省东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候。
11、保证金:本次报价预中标供应商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相关证明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前应提交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
12、中标服务费:本次政府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3、联系人:陈先生、张女士
14、联系电话(及传真):0794-4238020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