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BHX201001003
工程名称 滨海县城第二水厂供水工程
招标人名称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净水厂位于套坎河堤东侧、S327北侧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3500万元
报名地点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3月1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8月1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1月1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1月19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从本工程报名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有自2005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质量合格的日处理量2万吨及以上水处理系统的沉淀池或滤池或积泥池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包括: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的合同中须注明发包方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上述三项原件中至少有一项经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无业绩。②省外(直辖市、自治区)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姓名一致。③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④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招标人将随时组织人员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挂靠的等不真实行为的,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入围办法: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合格者全数入围。
3、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土建、水电、市政工程(给水厂的沉淀池、滤池和污泥池等)日供水能力5万吨/天,总投资约3500万元。
5、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凭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业绩资料原件(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办理,上述资料同时需提供4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方式缴到滨海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行:滨海县农行东坎分理处,账号:406301040002299,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光盘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滨海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长涛 电话0515-84123010 1519510000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滨海县新城区环区路2号2楼207-208室
联系人陶正华 电话 0515-84198998 0515-8419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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