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湖一期一区场地平整及南湖项目示范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 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双发改投资[2009]188号、096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流县临空服务业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流县临空服务业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文件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2009]188号、0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本次招标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拟在双流县华阳街道办事处、正兴镇按规划要求选址;
2.2 建设内容:南湖一期一区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及临时水、电安装等及红线范围内污水管网建设,长8.5km(φ400-φ800);
2.3 施工工期:约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范围的监理;
2.5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从2006年1月至今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拟派的项目总监具有总监资格、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或以上职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在蓉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理企业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 月 15 日至2010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大厅,凭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卡在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回执到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大厦12楼3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2 月 23 日09:30时,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双流县临空服务业管委会 (盖章)
地址: 双流县胜利镇应天寺社区
邮编: 邮编61o200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355oo08828
传真: 028-8587588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大厦12楼36号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向女士
联系电话: 028-87774687
传真: 028-8777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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