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松潘县川主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松潘县川主寺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川主寺至县城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已由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阿州改发[2009]1125号、阿州改发[2009]8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建设资金来自安徽省援建资金和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45%、55% ,招标人为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改发[2009]1125号、阿州改发[2009]8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松潘县川主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位于松潘县川主寺原污水处理厂;松潘县川主寺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川主寺至县城输水管道建设工程)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至松潘县城。
(2)工程规模:松潘县川主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现有水厂改造采用离子交换法,增设1万立方米/天离子交换装置一套,修建离子交换间一座,建筑面积约186.72平方米,建筑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5米,框架结构,需做外墙保暖。松潘县川主寺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川主寺至县城输水管道建设工程)按远期供水规模设计,管径为dn400mm,长度约11.8km的pe管。
(3)计划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施工两个标段。一标段松潘县川主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二标段松潘县川主寺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川主寺至县城输水管道建设工程)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单位介绍信收原件,招标公告4.1款规定的其他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和单位机构组织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2006年以来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15日 至2010年0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04日 10点30分 ,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漩口水田坪阿坝州抗震救灾暨恢复重建指挥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潘县给排水总厂
地 址: 松潘县进安镇
联 系 人: 陶先生 刘先生
电 话: 0837-6332613 13909043729
传 真: 0837-633261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支行
账 号: 22-6007010400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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