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sj10101020100006
工 程 名 称: 光明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项目设计批量招标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光明新区
公 告 时 间:2010年1月13日09:00时 至 2010年2月3日10: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部分估价:660.00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0年2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发包的所有市容环境提升和其他整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中标人需承诺同意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增加工程项目。
招 标 人: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任 东
联 系 电 话:88211829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玲琳
联 系 电 话:13480769828/1343069708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截标前 10 日即2010年1月24日17时停止质疑,截标前 7 日即2010年1月27日18时停止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3日10:00时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 500元人民币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及市政公用(道路或风景园林)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深圳市注册独立法人或在深圳市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设计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规划师
其他: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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