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净水厂用地造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AH10011001110401-SG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净水厂用地造地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唐曹新管经发文[2009]10号),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造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净水厂项目用地造地工程,该工程毗邻滦曹公路西侧、通港大道北侧,占地面积207亩,需填筑土方327836立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填砂及填方工程施工。
2.3建设工期计划2010年2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4月底竣工。
2.4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唐海县桥西街长丰路北海澳大酒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包括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资质证书副本;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曹妃甸国际生态城 邮 编:063200
联系人:李丽芳电 话:0315-88290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10
联系人:周帅电 话:0315-8758966 传 真:0315-8758977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