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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水管网二期工程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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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工管计【2009】34号文的批准,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供水管网二期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26062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83292786

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供水管网二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

概算投资额:约3600万元

建设规模:新耀北路(创誉路-创强路) DN300长610米;新耀南路(创新大道-创誉路)DN300长1050米;创建路(新耀北路-香山大道)DN300长410米;创誉路(新耀南路-香山大道)DN500长480米;创新大道(新福路-新耀南路)DN300长540米;新福路(荔新公路-创新大道))DN400长1020米;创业大道(新科路-沙宁公路)DN600长1400米,DN300长10030米;永宁大道(香山大道-沙宁公路)DN600长4200米,DN300长4200米;新和北路(创强路-永宁大道)DN400长800米,DN300长1170米;创强路(新建北路-沙宁公路)DN600长2485米;新誉北路(创强路-创誉路) DN400长380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具体数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四、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1月2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1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增城广场文化长廊东门以南四号展位(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执行)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公司,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自2004年 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4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一正一副,书式装订,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1)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2)

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交的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在报名时提交,各投标报名单位同时自备文件密封纸袋,以便现场密封报名资料。

如发现投标单位有隐瞒或虚报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中所报的项目总监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总监不一致的情况,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投标时所拟派的总监及总监代表资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的一致,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

3、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或委托有关专家进行资格预审。

九、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十、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s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增城市监督局、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投诉电话020-32829186、32821156。

十二、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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