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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排污管和人工渠道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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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溪县北城新建排污管和人工渠道工程项目 已由 南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2009]2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溪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南溪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09]2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1043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溪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新建排污管和人工渠道。      

2.3 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不含暂定级)(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具有 2 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27日 至2010年02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人民广场16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25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溪县水务局 
地    址:  南溪县南溪镇北大街210号 
邮    编:  644400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831-3326799 
传    真:  0831-3322820 

开户银行:  南溪县农行 
账    号:  47840104000435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林荫街5号华西大厦 b座120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8296080 15528984606 
传    真:  028-6829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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