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高新区清谰路(东宁路~麻园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已由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江高新招标[2010]002号文。
2、项目概况:工程规模:道路全长325米,规划宽度11米;投资额:约11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等全部招标;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高新区41#地;总工期 40 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一次性通过验收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4、投标申请人可以从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办理报名,开始接受报名时间为 2010 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1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副本复印件(未加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要求提供原件核对);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临时)建造师证(要求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选《名录》中的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已入选《名录》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委托证明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法人公章。要求在交易中心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
6、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需按不低于申请加入《名录》的条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申请《名录》需提供资料(江门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私章、单位公章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留存签名字迹、个人印鉴并进行身份核对。
7、未入选《名录》的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 年2月 4日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投标申请人应按《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携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2月5日9 时30分在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未参加合格投标人产生会议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投标弃权)。本工程产生9名合格投标人,报名人数不足9名的,则全部成为合格投标人。
9、报名地点: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3871495。
招标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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