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发改基【2009】50号文的批准,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污水收集管道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天诚花园A座1208室
二、项目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污水收集管道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
概算投资额:约1300万元
建设规模:污水管全长约5036米,开挖施工的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管径DN300~DN400)。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四、报名时间:2010年 2 月 1 日和2010年 2 月 2 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38709010 传真:85265503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5、投标人自2006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7、委派本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 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以及不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根据花发改基【2009】50号文的批准,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污水收集管道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天诚花园A座1208室
二、项目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污水收集管道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联民村、联丰村
概算投资额:约1300万元
建设规模:污水管全长约5036米,开挖施工的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管径DN300~DN400)。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四、报名时间:2010年 2 月 1 日和2010年 2 月 2 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38709010 传真:85265503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5、投标人自2006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7、委派本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 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以及不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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