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ZZZB2010-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小四平镇莲花路排水工程,已由东丰县发改局以东发改字【2009】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丰县小四平镇人民政府。项目投资总额119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41万元、申请农村基础设施专项资金78万元。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确定项目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铺设直径300的排水管线229米,混凝土管1115米,检查井26座。
建设地点:东丰县小四平镇镇内。
招标内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资金来源:部分自筹,部分专项资金(全部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丰县小四平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15日,工期6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以上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注册建造师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东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时间为2010年2月3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施工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东丰县小四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正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郊区公路段院内(101室)(辽源市政务大厅斜对面)
联 系 人: 李敬超
电 话:0437—3232235
传 真:0437--5087058
邮 箱:jlzhengz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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