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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道路、排水建设BT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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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发改资[2009]237号的批复,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高新西路(金星路-龙溪路)及高新东路(龙溪路-江睦路)道路、排水项目采用BT模式进行投资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通过招标选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新西路(金星路-龙溪路)及高新东路(龙溪路-江睦路)道路、排水建设BT项目;

1.2招标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江门市高新西路和高新东路;

1.4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招标人出资建设资金的40%,其它建设资金由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负责融资。项目移交期限:不超过3年。

项目概况:高新西路路线全长3218.212米,高新东路路线全长1032.189米,均为双向四车道,规划控制宽度为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工程内容包括有道路、桥涵、排水、综合管线、消防、照明、交通、绿化等专业的内容。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

3.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项目投资建设能力,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3 由企业注册地所在银行或省级(或以上)分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现金证明文件),且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报名时可以不提供,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

3.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①当投标人不具有第3.4项的规定时,可以与一家具有该条件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责任方必须同时具有第3.1~3.3项规定条件的单位。②上述资产必须在中国境内。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2月4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4.2 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规定的资料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人乐侧;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3871495)

4.3 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独立于投标人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和净资产出具的评估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副本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说明:

①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报名资料中第(1)~(3)项需联合体责任方提供,第(4)项由联合体双方提供,同时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应注明双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③银行保函(或现金证明文件)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出具,否则无效;

④报名资料中规定提供原件的可以只在正本中提供原件(即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规定采用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4.4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规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法定人数后将均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存在欺骗行为,招标人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报名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

联系人:赖雪梅 联系电话:0750-3286560、1892202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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