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X2010Z016(T01)
1.招标条件
龙井市污水处理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井市。
2.2 建设规模:工程占地3公顷,建筑物2027.95平方米,构筑物3969.627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2.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6.0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间、污泥贮池、紫外线消毒槽及消防泵池、变配电间、锅炉房、深井泵房及厂区供水泵池、综合楼、机修仓库车库、门卫计量间等建筑物的采暖、给排水、通风、照明及厂区土方、道路、围墙及大门、采样井土建、溢流超越井土建、生产、生活及消防管道土建、阀门井、L1流量计井、L2流量计井、L3流量计井、L4流量计井、电缆沟、厂区照明装置等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2010年3月30日开工,2010年7月30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土建、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龙井市龙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系人:南成柱
电话:0433—325018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长庆街4号
联系人:杨忠民
电 话:13080038003
传 真:0431-8854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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