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县大伙房水库周边村庄综合整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工作已经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抚顺县环境保护局
2、工程名称:抚顺县大伙房水库周边村庄综合整治垃圾中转站(填埋场)项目一期
3、资金来源:国补及自筹
4、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垃圾中转站(填埋场)
5、建设地点:抚顺县
6、质量要求:合格
7、项目投资:500万元
8、工期: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6月30日
9、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一标段
高丽村垃圾中转站(填埋场)
章党高丽村
二标段
榆树村垃圾中转站(填埋场)
章党榆树村
三标段
汤图村垃圾中转站(填埋场)
汤图村
三、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相关专业建造师或建造员。
四、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 件:投标资格预审表按规定填好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或建造员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0年2月10日 14:00时前递交至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箱。联系人:高海跃 联系电话:2788828 。
五、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2月10日—2010年2月23日在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日 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项,请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
联系人:官红
联系电话:0413-7661003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抚顺县政府南门
联系人:杨艳军
联系电话:759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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