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排水规划(修编)设计,已经通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一、设计概况:1、招标范围及内容: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排水工程规划(修编)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规划范围:以《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确定的通州区城区总体规划范围为依据,通吕运河以南区域,技术复核开发区委托编制的《通州城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排水部分)为基础,修编重点为:城东新区、通吕公路以北、通掘路以东、运盐河以南、新通掘路以西。4、规划年限:依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本次规划年限相应调整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及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注册城市规划师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近三年有类似编制过城市排水规划设计的业绩。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近两年具有城市排水规划设计方面的设计业绩两项;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报名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0年3月1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最新业绩成果一套(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报名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近期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底层西侧)。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最新业绩成果一套(原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1、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业绩并结合考察情况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4、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列入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备查)。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3月1日上午11:00。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处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东路房改办4楼联系人: 凌湘 姚莉 联系电话:0513-86103232 0513-8602821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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