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正式发布了《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提出的目标,2011年钢铁行业烧结烟气排放二氧化硫不超过64.5万吨,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8公斤。
方案指出,当前我国钢铁行业在烟气脱硫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成熟的烧结脱硫技术,副产物利用途径少,脱硫装置投资大、运行费用高,有效监管不够等。
方案提出的脱硫目标是,在2009年5月底已形成烧结烟气脱硫能力8.2万吨的基础上,2011年底前钢铁行业新增烧结机脱硫面积15800平方米,新增烧结烟气脱硫能力20万吨(其中中央企业10万吨)。
方案指出,要对钢铁行业烟气脱硫加强政策支持,一是要把钢铁烧结脱硫项目纳入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予以支持;有关部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时,将优先支持烧结脱硫项目。二是鼓励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建设烧结脱硫工程,如采用BOO、BOT等方式建设、运行脱硫装置,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方案要求加大对烧结脱硫装置的监管力度。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钢铁企业脱硫装置的验收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定期发布当地钢铁企业环保达标公告。
据了解,目前钢铁行业二氧化硫主要由烧结球团烟气产生,烧结球团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占钢铁企业排放总量70%以上,个别企业达到90%左右。治理烧结烟气二氧化硫污染主要通过在烧结机上安装脱硫装置来完成。据统计,我国现有烧结机500余台,烧结机总面积53820平方米;但截至今年5月,实现脱硫的烧结机仅40台,烧结机总面积63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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