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动力、控制及补偿电缆采
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动力、控制及补偿电缆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3×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三菱-马丁机械炉排焚烧炉)+2×15mw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3、招标内容: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动力、控制及补偿电缆的详细设计、材料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4、交货地点: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林场大榄分场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厂项目工地;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工地现场。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招标电缆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的电缆必须具有国内权威机构的检验
合格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备3个500万元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或300mw以上火力发电厂电缆电线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007-2008年电缆销售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年。(合同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有关设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资料及相关承诺;
5、投标人必须提供最新材料鉴定证书、主要材料的原产地证明(铜导线、主绝缘、外护套、填充物、铠装带等);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提交没有下列情况的声明:
a) 因产品质量出现重大事故的;
b) 因项目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c) 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d)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的;
e)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三、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3月23日至2010年4月13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含报名注册费、资质预审费、文件费)售后不退。
负责人:陈 伟(经理) 手机:13693564281 姚 飞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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