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热电厂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0-3-22
1.受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邀请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已有相同或相似的2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的业绩与技术部分规定的不同,应以两者要求较高的为准)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2×350MW火电机组的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3月22日-3月31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价格(元)
01、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 各4台 2000
02、磨煤机 12台 3000
03、给煤机 12台 1000
04、干式排渣系统 2套 1000
05、布袋除尘器 4套 3000
06、凝结水泵 #2 3台 #13台 1000
07、高压加热器 #2 3台 #13台 1000
08、汽机房行车 #1.22台 1000
09、无头除氧器 #11套 #2 1套 1000
10、100%小汽机 1000
11、100%给水泵 1000
12、50%小汽机 1000
13、100%小汽机 1000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为北京。
8.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为北京。
9.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0.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项目负责:李 丽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电话:010 63836586
移动电话: 13426183022
电子邮箱:lili20266@163.com(资质业绩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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