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怒江13级电站中的第一个项目——六库水电站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怒江水电开发正式启动。但是,当时的项目规划尚未获得国家批准。
同年8月,由云南省怒江州完成的《怒江中下游流域水电规划报告》通过了国家发改委主持的评审,但遭到环保NGO人士的反对。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该报告上批示:“对这类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且有环保方面不同意见的大型水电工程,应慎重研究,科学决策。”怒江的水电开发计划由此搁浅。
翁立达认为,近些年来,我国的治水思路有了很重要的转变,注意到水电开发在防洪、发电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有非常大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在今年指出,在国际金融危机、经济下滑、能源需求明显减少的背景下,无论是国家能源局,还是地方发改委,都应理性把握能源项目的核准节奏。
但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地质专家杨勇认为,环保部这几年的举措是积极的,但是其权力、影响力和执法效力还面临障碍,环保部此次“环评风暴”是否能坚持下去,是否能真正遏制水电的无序开发,还需要勇气和经历艰苦的过程。
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主任马宁表示:“从环保部过去的工作来看,采取的措施越来越具体,国家高层对环境保护的决心是有目共睹的。”他介绍说,环保部最近两年通过政策调整、项目把关和典型经验推广等方式,工作较有成效。
同步播报
水电开发将出台专门法规
尽管环保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环保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目前水电开发管理体制混乱的状况仍然存在,并成为一些地区水电无序和过度开发的主要原因。
水电开发问题,牵涉到水能资源的管理。按照《水法》规定,水能资源管理是水利部的职能。“实际上完全被发改委取代了,”翁立达说。
翁立达介绍,地方层面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地方发改委、水利厅和经贸委都在管,有些审批权力甚至下放到更低的行政级别。
针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法规正在制定中。
据悉,《水电开发管理条例》已完成第二稿,不但制定了全流域规划,还限定在地震多发带和世界遗产区域内不能进行水电开发。另外,环评的签名负责制也被写入进来,即不能由施工方找机构做环评工作,而是由水电开发企业共同出资建立环评基金,环评专家使用基金的钱为工程做环评工作。“这就不是某一个企业的钱,而且专家要为环评结果签名负责。”业内人士说。
另外,新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规划》今年底可修订完毕。翁立达透露,该规划将着重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长江流域的水电开发,而以前的规划只考虑水电项目的发电、防洪和航运等,对功能生态环境影响考虑得很少。具体来说,新规划首先要明确长江流域的敏感区域,划定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此外,将水电作为整个国家的总体能源需求之一,考虑到国家能源规划里面,结合电力市场需求总量,合理开发长江水能资源。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