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方案缺乏
林业议题的另一项进展,则是关于在公约长期合作行动谈判进程中,或者说是“巴厘路线图”下,对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等排放的激励机制,主要是政策问题。
IPCC曾在评估报告中指出,全球毁林排放量占整个温室气体排放量的17%-20%,减少毁林排放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然而,这项议题在第一承诺期没有纳进去,是在2005年由哥斯达黎加提出。
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副主任苏明表示,鉴于森林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性,就“减少毁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问题开展谈判,将对未来森林管理和用于森林的资金产生长远影响。理由是,发展中国家在减少毁林过程中损失了“机会成本”。
“不过发达国家只是同意了出钱。”王春峰表示,目前争议的是发达国家的资金提供方式。“我们希望按照公约的规定,增加公共资金的支持。他们希望用碳市场,用私人企业来购买碳指标。”
至于国内个别盲目热炒该项补偿通过碳交易市场完成的行为,王春峰认为,是很多人没有搞清楚交易的机制。“核算的机制一样,但是规则不一样,CDM是基于《议定书》下的谈判。”
他特别提醒,CDM机制的本质还是减低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使其比单纯国内行动更容易地完成减排任务。
而且,有些减少毁林排放的行为是不能通过市场交易的。王春峰举例,比如说保护,保护可能只是把碳储量稳定在一个水平,没有产生新的变化。“没有绝对量的变化,不可能交易。但是不保护,有可能退化。”
值得注意的是,“巴厘路线图”下面分了很多问题,最主要是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林业减缓是减缓大的议题下的分议题,很多要跟总体的谈判进程要联系。
“目前,在交叉问题上林业议题也没有达成共识。”王春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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