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利好”助推发展
为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济宁市还专门出台了《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在落实国家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济宁市还专门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资金,总额5亿元,专项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LED新光源产业;积极推广“太阳能屋顶计划”,重点支持北湖生态新城推广应用新能源、新光源;鼓励在大型公共建筑中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建筑光电一体化,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新建小区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在城市道路、景观照明、河道改造等公共设施方面推广使用光伏电源照明,除争取国家给予补助外,使用本地产品的,再给予一定的补助。
同时,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国外资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广泛吸纳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资本进入新能源产业;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公司、电力企业、有实力的私营企业及其他资本投资光伏产业;推进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将光伏产业项目列为优先扶持项目,加强对光伏企业的信贷支持。
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重点推进光伏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加大科技投入,突破技术瓶颈,提高技术开发水平,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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