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可以在停放地抽测
根据条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机构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同时,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不得收取费用。
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环保部门将按每辆机动车处200元罚款;拒绝环保部门监督抽测或者在监督抽测中弄虚作假的,按每辆机动车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环保部门在监督抽测中发现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超过排放标准的,应当责令其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维修、复检,暂扣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逾期未通过复检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每辆机动车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环保部门还将建立排气污染网络监控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实施在线监管;建立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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