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环境保护对策
5.1前期的对策
路线走向要最大程度避让人口密集区如村庄、学校、医院、工厂等敏感点。详细调查沿线土地状况,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尽量少占或不占基本农田。应加强对文物的调查,合理避让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区,尽量减小公路建设对文物古迹和自然景区的影响和干扰。合理避让沿线水源体,不占用居民集中地区饮用水源,保护水质免受污染。由于本项目处于平原区,因此在设计中应注意取土的合理布局,减少对附近土体、水体的破坏。取土方案应将取土坑、路基排水及鱼塘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设计,防止因工程开挖导致农田受淹,或大面积水土流失现象,注意保持原有排灌、道路系统和生态环境,达到工程和环境协调共存的目的。
5.2建设期的对策
5.2.1减轻噪声污染措施
筑路材料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如有可能,给强噪声源设备加装隔音罩;有居民区路段,晚22点至次日晨6点停止施工。
5.2.2减轻大气污染措施
筑路材料堆放点应选在附近村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100m以外;运输筑路材料车辆表面应覆盖;各标段应配置洒水车,定期洒水;沥青混凝土灰土采取集中拌和,地址应选在附近村庄主导风向下风400m外,沥青混凝土选用密闭拌和设备。
5.2.3生态保护措施
取土路段应控制挖深,取土前将表层耕作层土壤堆至一旁,取土后再以表层土壤覆盖。集中取土点取土后,注意将四周修饰整齐,取土后,将部分取土坑改造为鱼塘;取土点或临时占地原为耕地的应还耕,原为荒地的改造为耕地,原为林地的恢复植被。
5.2.4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应选在远离主要水体的地方,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桥涵施工中的废弃物不得丢弃在河道中,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道,保证不影响其行洪能力或原有功能。
5.2.5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发现文物,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及时通报所在县、市文物保护部门;配合文物部门进行文物发掘工作;发掘工作完成,文物部门认为可以重新开始施工时,再继续施工。
5.3运营期的对策
公路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具有局部性、季节性、阶段性的特点,其中以施工期降雨集中季节影响较大。公路建成交付运营后,随着各项防护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日益完善,沿线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新的平衡,交通噪声、振动、废气排放以及服务区生活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成为运营后的主要环境问题。
5.3.1减轻噪声污染措施
对于沿线经过的敏感点如学校、医院、机关等,需要设置声屏障。距离村庄、厂矿较近的地方,可以采用种植隔声林带、加高院墙与安装双层窗相结合等方式。
车辆噪声监测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上路车辆一律使用低音喇叭,超车以转向灯示意,夜间禁止鸣喇叭。
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不出现凹坑。
5.3.2减轻大气污染措施
加强运输车辆污染源管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上路。
搞好绿化工程的维护,保证绿化带的完整。
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不再新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5.3.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搞好边坡防护,边坡除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混凝土网格、片石等措施外,种植草皮或采取其它生物措施,稳定边坡。
调整作物布局,道路两侧30m范围内不宜种植蔬菜瓜果、食块根等类作物。
综合开发利用,调整公路两侧近距离范围内的农业结构,发展林业、养殖业,道路两侧近距离范围以发展林业为宜。
5.3.4其它环保措施
服务区、收费站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集中排放;锅炉设除尘设施,使锅炉排放的烟尘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并妥善处理。
5.3.5事故应急处理
遇雨、雪、路面结冰、大雾、风沙等情况应限速行驶;禁止车辆超载,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须持有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审验签发的准运证明;加强对公路行驶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巡视;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 结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运营整个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应根据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有效措施,保证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力争将沿线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
[3]《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作者简介:张宁(1979-),男,本科,就职于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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