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应用场景
运营商电力消耗场景主要有机房、基站、营业用房及办公用房,考虑到营业用房及办公用房照明、空调节能受制于人为因素较多,无法真实反映改造前后节能量是由于设备替换还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所以不建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
对于基站和机房,建议选取已成型、设备增减不频繁的机房和基站来改造。相对而言机房设备增减较为频繁时,建议选择以基站改造为主较为妥当。
3.3 技术要求
通信行业的用电以空调为主,约占到总耗电量的50%左右,节能潜力较大,建议可采用以空调节能改造为主的措施来完成,如基站的新风系统、恒温箱、机房的节能型空调应用、精确送风改造、雾化喷淋等技术。同时也可以对机房变压器、高效能整流模块技术进行合同能源改造,但其节能潜力有限,回收期较大,慎重使用。
4、节能量测算
节能量测量准确与否直接反映了合同能源管理成功与否,目前节能量测量主要采用标杆法、前后比较法以及固定节电率法。
(1)标杆法:选取一个标杆站和若干改造站,选取的标杆站改造前后功耗变化不大,且和改造站功耗、配置类似。同时也需考虑后期改造站或标杆站设备增减的可能性,要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
(2)前后比较法:针对一个站点,测量改造前的数据和改造后的数据,测算节电量。这种方案受制于改造前后设备增减、季节变化等因素,相对准确性较标杆法要低。
(3)固定节电率法:如果改造量较大,在改造前双方选取部分试点站,进行设备节能测试,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节电量,后期所有站点均按照这个方法进行节电量计算。虽然该方案准确性有待提高,但便于统计和沟通,不存在后期互相扯皮的事情,也不失为一种可选方案,特别对于大规模的节能改造或没有计量装置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
5、财务管理
5.1 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每半年或一年作为一个工作周期进行付款,实际节电量以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为准。考虑到节电量依赖于电量管理系统,一旦双方有分歧或电量管理系统存在问题,就给付款带来困难。建议如有条件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前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节电量确定、技术方案指导、设备安装监理、分歧点评判等。
5.2 合同期满的设备处理
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不属于运营商,到合同期满后设备如何处理,如何实现转资和转固都成为问题,因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该设备,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合同期满后ECMo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节能设备出售给运营商,运营商就可以以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和维护。
5.3 收益统计
对于保证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如果前期付款充足,可能存在支付最后一笔款项时才发现业主方利益无法满足的问题,建议在最后几期付款中要提前统计业主方收益情况。
6、其他需考虑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在通信行业才刚刚起步和实施,其牵涉到方方面面,包括技术、方案、财务、招标等各项工作。除上述介绍的问题之外,通信行业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选一个产品好、技术过硬、综合实力强的合作伙伴。筛选EMCo合作厂商时,在关注和测试节能产品基础上,应重点关注工程实施质量,后期维护能力等。
(2)加强施工过程随工监督,杜绝影响通信设备正常工作事件发生。包括:a.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控制。b.施工过程工期的控制。c.工程材料和工艺的控制。
(3)随着节能设备运行老化,节能率会逐渐下降,不能按照统一的节电率确定具体分成,建议节电率每年重新测试一次,根据实测节能率情况确定具体分成比例。
(4)合同总金额的确定。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情况下,避免乙方牟取暴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
①乙方投入的确定。乙方成本包括设备成本、安装成本、维护成本、资金成本。设备成本参照同类产品的集采价。
②基本利润的确定。考虑乙方承担建设风险因素。年均利润在10%~20%。
③设定上限额。达到上限额后,合同自动终止,另行签订维保合同。甲方避免因为电价、负载变化等非乙方工作产生的效益而买单。
7、总结
考虑到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过程较长,短则五年、长则十年,各大运营商及EMCo公司在双方接触中及合同签订前期应考虑各种可能性,以防后期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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