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 2. 1 针对性不强
由于国内除磷脱氮技术一直不够成熟,因此受传统治理技术和设计理念的束缚,在对象生活污水这类有机污水的治理上,许多设计单位和成套设备制造商只重视COD、BOD5等一类有机污染物的去除,而忽视了脱氮除磷。实际工作中,在对待位于湖滨直排的这一类生活污染源的治理上,如果在设计或设备选型上没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脱氮除磷措施,即使COD、BOD5等指标治理达标了,但仍不能满足现有水体功能要求,经治理后的排放水仍可导致湖泊的富营养化。
2. 2. 2 设计参数选择不当
水质、水量是一项污水治理工程最基础的设计参数。由于生活污水治理的历史长、案例多、用水排水情况又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普遍性,并积累了不少的经验数据,因此许多设计单位在取得这两项参数时一般都不经过实测,而是凭经验估计,或根据相关数据类比、推算,尤其是对水量,有时只考虑其排水的一般情况,而忽视了高峰期和低峰期排水量的差异,往往得出的结论与实际相差甚远,因而设计的调节池尺寸不准、有的甚至根本不设调节池,致使处理设施对污水水质、水量变化的适应性较差。再就是对餐饮一类的污染源,往往在设计时对动植物油类的浓度考虑过低,弱化了装置的隔油功能,从而影响整个处理装置的处理效果。
2. 2. 3 产生的污泥未妥善处理
正是由于这部分污水污染源的分散性,因此对于装置产生的污泥在设计上大都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加上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不善,一方面没能定期清理而影响装置的处理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清理出来的污泥也没能很好的集中处理,往往也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2. 2. 4 处理装置运营管理不善
污水处理工作对建设单位而言,一般属附属性工作,由于环保意识的淡薄,业主大多雇佣非专业人员管理,因此往往由于操作人员没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装置在运行过程中性能不稳定、设备故障多,导致处理效果差。
2. 2. 5 成套装置设备质量较差
由于利益的驱动,许多成套处理装置的设计参数和设备选材都没能达到设计要求,再加上设计、管理上的一些原因,许多处理装置在运行过程中都达不到设计寿命,要么不停地更换部件,要么经常停机,从而影响整个处理装置的运转。
2. 2. 6 基建投资成本偏高
目前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基建投资成本约为1600~2000 元/ m3污水,有的甚至超过2000 元/ m3污水,接近和超过集中式二级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成本(约2000 元/ m3污水左右) ,其造价相对偏高。这一问题业已成为推进分散式生活污染源治理上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如何优化组合工艺、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增强处理效果,又成了做好分散式生活污水污染源治理的一个新课题。
3 治理方案的确定
3. 1 治理方案确定的原则
就某一分散式生活污水污染源而言,如何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确定好其治理方案,使各方面达到最优,显然是排放标准的符合性、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是三个不可缺少的原则。
3. 1. 1 标准符合性原则
就目前我国的技术、经济水平而言,将污染源治理后达标排放是其主要目的。因此在确定一项污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方案时,应将受纳水体的排放标准作为其首要条件,尤其是湖滨直排区的污染源,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湖泊的水域功能,考虑脱氮除磷措施,并严格按排放标准确定各项设计参数,确保治理设施投入运营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尤其是氮、磷的排放一定要达到水域功能要求。
3. 1. 2 技术可行性原则
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一般是基于受纳水体的功能与其相应的排放标准来选择相应的治理技术,譬如对于湖滨直排区污染源的治理就必须选择具有脱氮除磷的治理技术,尤其是Ⅲ类水体或比Ⅲ类水体要求更为严格的水体,否则,即使COD、BOD5等指标治理达标了,而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水体功能要求。治理技术的可行性是污染源是否能够真正得到有效治理、使受纳水体环境质量切实得到有效保护的关键。
3. 1. 3 经济合理性原则
选择一项可行的治理技术使某一污染源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尤其是对那些排放标准要求较高的受纳水体,往往需要较高的经济投入,这恰巧是许多建设业主所不愿意的,因此实际工作中就要做多方案的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分析,对于有土地可利用的落后地区,可选择工程处理与土地自然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以确立治理工程最优的性价比,力求真正达到“以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从而获得经济与环境双赢。
3. 2 治理方案的选择与确立
基于以上对现有治理技术以及治理方案确定原则的分析,考虑到国内将逐步提高对脱氮除磷的要求,因此就分散式生活污水污染源治理方案的主体工艺选择而言,对于位于河边、湖滨直排区的和属于发达地区的污染源的治理,应选择改进型活性污泥法、间歇式活性污泥法、膜生物反应器法等;对于远离河边、湖滨非直排区的和属于经济落后地区的污染源的治理,可以选择接触氧化法等,但对于有条件的地区,也应选择以上具有脱氮除磷的方法。各种方法在工程上既可采用混凝土构筑物实现,也可采用一体化装置实现。具体设计、建造时可因地制宜灵活优选,其总的原则应是在保证排水水质达标或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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