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考核指标
附件
考核指标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注:1.子指标分值中括号外右上角标注“1”的,括号内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分值。
2.子指标分值中括号外右上角标注“2”的,括号内为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分值。
3.子指标分值中括号外右上角标注“3”的,括号内为北方采暖地区的分值。北方采暖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
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
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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