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介绍,河南省地表水水质监控预警制度已经全面开始实施。凡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水质污染累计8次超标的,将受到“区域限批”等处罚。
为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根据河南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年度地表水责任目标,当考核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周均值超过目标值、自动监测站单次监测值超过目标值的50%时,启动预警机制。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考核断面水质周均值累计两次超过目标值的,予以黄牌警告;周均值累计8次超过目标值的,暂停该地市审批流域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断面水质连续8周稳定达标。
目前地表水水质预警制度在河南省范围内的淮河、海河、黄河和长江四大流域全部实行。该制度还规定,在同一流域内,2个以上有因果关系的考核断面水质同时超标时,扣除上游来水影响后,确定超标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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