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QTCG2010-022。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招标项目内容:总投资6000万元,工程投资约4600万元的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计项目。
5.招标人: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住所地:青田县龙东小区7幢1-302室。
7.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市政公用设计乙级(排水)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两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类似工程”指已设计过的SBR工艺、处理量2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标文件的发售:
(1)公开发售时间: 2010 年 4 月 13 日上午8:30—12:00。
(2)公开发售地点: 青田县塔山 路 101 号 房管 大楼 县招投标中心九楼综合科
(3)其余发售时间和地点:
发售时间:从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青田龙东小区7幢1单元302)。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9.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投标人签章);
10.标前会议时间及地点:2010年4月13日上午10:30时,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11.投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
1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9:30时止。
13.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14.开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15.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元整。
16.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前交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1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号,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户后开具收据为准。
户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支行
账号:1210223009200094154
18.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朝伟;联系电话:139068830280578-6909592
招标代理机构: 王春凤;联系电话:0578-6822890
传 真:0578-6825997
青田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