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鼎新乡中心、兴启、新发、长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方县鼎新乡中心、兴启、新发、长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省水利厅 以 黔水饮[2009]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
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方县境内。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2个月。
2.3 建设规模:建水处理厂1座(²/座)、管理房1栋、取水池3座(3m³/座)、取水池1座(5m³/座)、蓄水池1座
(50m³/座)、清水池2座(100m³/座),安装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消毒设施1套,铺设输水管道13171m、配水管道4617m。
2.4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其中含: 输水管道、水处理厂、蓄水池)、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壹个(含
壹个)以上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0年4月 13 日至 2010 年 4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2 :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且自报名开始不得擅自更换。省外入黔企业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按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
业入黔管理规定》确认的资质核验手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资
料壹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预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 22 日16:00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赵刚 董梅
手机:15010387161 (赵刚)
电 话:010-63777318
传真:010-63777308
邮箱:zhaobiao868@sina.com
邮 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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