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0-05-06 10:00:00
投标地点: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608号2楼)
开标日期:2010-05-06 10:00:00
开标地点: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春华路608号2楼)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 址: 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联系人: 马永安 电 话:: 13981378413、0833-2451137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608号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 郭志联系电话:0833-2435195 传 真:0833-2435195
其它内容: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包1描述:10吨洒水车(5辆)(采购内容见附件)。
包1采购单位: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包2描述:垃圾运输车(5吨密闭运输车2辆、5吨自卸运输车1辆、微型装载车1辆)(采购内容见附件)。
包2采购单位: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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