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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新建12层以上民用建筑须装“太阳能”

发布时间:2010年4月26日 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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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刘秀礼、黄清标)被国家命名为“太阳能建筑城”的邢台市,日前出台新规定:12层以上新建民用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水消耗大户,一律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按照新规要求,2010年4月1日前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动工的,建设单位要增加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同时,凡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12层以上建筑,财政给予城市配套费全部补贴;12层以下的(含12层)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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