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州市直属机关安居工程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0-04-29
所属地区:广东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直属机关安居工程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芳村花园二期工程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服务
三、项目概况:芳村花园二期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北侧、东?南村南面、坑口地铁站西侧,占地119658m2,小区有高层住宅19栋,层数24-32层,另有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一座商业综合楼,一层连体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47.5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2万m2,地下室部分约6.3万m2。本标段招标为节能检测。
四、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
五、工程总造价约12000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预发包价暂定200万元人民币。
六、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东?南路以南、芳村花园住宅小区以东、坑口地铁站西侧。
七、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对芳村花园二期建设项目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节能检测包括:墙体、地面、屋面节能工程材料;幕墙、门窗节能工程材料;通风与空调末端设备、保温材料、空调系统冷热源及网管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及空调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包括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节能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质量创优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评审。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九、施工工期:进场时间预计为2010年月日,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调整,以满足施工进度为准。
十、工程检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十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并且核定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5、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或以上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的工程业绩(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证明材料,主持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包含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内容),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所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与该项目的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9、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9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审资料需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递交的资料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2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4月29日
报名时间:上午: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六、招标代理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七、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八、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广州市直属机关安居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1682854
传真:020-8168278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20-61101333-1865
传真:020-8331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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