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28日讯(记者马辉通讯员董琳)记者从济宁市节能办获悉,目前,我省2010年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工作已近尾声,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财政补贴范围限定为各类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宾馆不再参与申报。
据介绍,凡济宁市内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可向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金乡和泗水(省直管县)则直接向省节能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请通过后将获得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30%-50%的省财政补贴。申报条件为:具备安装相应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拟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提供;太阳能集热系统产生热水日温升30℃以上;学校拥有自有的教学场所,有规模寄宿学生;基础教育学校拟安装的太阳能集热系统日产生热水能力须在5吨以上,其他单位须在20吨以上;学校太阳能集热系统建成后,须设置醒目的“太阳能浴室”等字样。
据了解,基础教育学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50%给予补贴;其他学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30%给予补贴;同一个单位累计申请财政补贴资金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是指太阳能热水器输水管道的购置费用以及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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