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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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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雨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t商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荔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项目编号:gs(5)2010025g


建设地点:荔浦县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含场区土建、渗沥液处理设备)


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时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报名时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在本单位缴费的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手册,以上证件需提交加盖投标报名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一份存查(原件核查);投标申请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有效时间内。


3.5、该项目需在荔浦县建设工程招标站进行单项工程备案登记后才能报名,广西其它地市(非桂林市)及区外施工企业备案手续按广西建设厅、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备案规定执行。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站下载。


3.6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加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的《市建招字[2009]08号文》的相关规定处理。


3.7、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30%的现金保证金到业主专用账户,项目竣工验收1个月内无息退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持3.4、3.5所述证件进行报名。报名合格者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图纸资料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恕不接受邮购。


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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