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市第四医院
(2)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3)招标范围:污水设备采购与安装
(4)计划投资:1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7)质量要求:合格
(8)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
(9)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为市政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员。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将资格申请表按规定填好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0 年6月3日下午14:00时前投递至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报名箱 。
4、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9日召开预备会并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下午13: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6、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抚顺市第四医院
地 点: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线75号
联 系 人:徐忠
联系电话:0413-6110707
招标代理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4#楼
联 系 人:邵丽娟
联系电话:0413-260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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