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304020100233
招标备案号:1203201006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监理[2010]0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0年河西区大沽南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以 津容指【2010】10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河西区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213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市河西区园林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0年河西区大沽南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道路绿化工程)。其中,绿化面积为104973m2。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为2010年河西区大沽南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道路绿化工程)。其中,绿化面积为104973m2。绿化总投资为1296.716万元。监理深度:实行“四控、二管、一协调”,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10年07月05日 至 2010年07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应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1名驻现场代表及1名安全总监;4、外地企业还应提供外地进津备案通知书;(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应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岗位证书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人员IC卡;(2)驻现场代表:应当持有国家注册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应的执业人员IC卡,(3)安全总监:应当持有国家注册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安全总监与驻现场代表可为同一人,且必须有投标人的任命书或授权书;当未设立驻现场代表时,应当单独设立一名安全总监;(4)外地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及安全总监的配备必须为进津的执业人员,并提供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9室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21 日 至2010 年6 月2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28日至2010年07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9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范围内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园林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29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培电话:23916885
传 真:2391688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张云电话:23393292
传 真:23329105
日期:2010 年6 月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西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3278031传真:23278031电子邮箱:tjhxzhbb@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5号
受理负责人:李沃田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