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0150238 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
1.招标条件
按照辽政办发[2004]11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全面推进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维修制度(I/M),新建一座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场站,实现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社会第三方投资建设,标准化规模经营。特决定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运营商。
2.项目概况
新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站一个,建设6条简易工况检测线,先建4条线,预留2条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依法在国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6月23日至2010 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 年 6月23 日至2010 年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7:00 时到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4.4 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5.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7月15日上午 9:30 ,地点为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9甲 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机动车尾气监理站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二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王子夫
电 话: 0416-7195050
传 真: 0416-7195050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解放路三段19号凯旋大厦A座28层93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姜 驰
电 话: 0416-3128418
传 真: 0416-3128418
电子邮件: ztb@jzcci.com
网 址: www.jzcci.com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凌河支行
账 号: 402012858809016
2010 年 6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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